热血江湖风云大战是正派和邪派之间的战争模式。
加入“风云大战”的正派和邪派玩家,需要使用各种方法打败对手,在规定的时间内,让己方势力获得更多的积分,从而获得胜利。首先击杀对手后可以夺取对方势力旗帜,当然夺取旗帜的过程也会相对困难,需要玩家互相配合,才能成功获得旗帜。
获得旗帜后,如果获得旗帜的玩家死亡,则旗帜会掉落。同一势力的玩家获得旗帜可以继续接力,所以在“风云大战”中团队配合尤其重要。战斗中,成功占领守护塔也可获得高额的积分,并且可以召唤出强力的支援军NPC与敌方势力战斗并帮忙守护**塔。
扩展资料:
在“风云大战”的战斗中,玩家不但可以击杀对手来夺取对方势力的旗帜,还能通过攻击对方场地中的8个据点来*大限度获得积分。除了单纯的PK击杀以外,“风云大战”还别出心裁的提供了陷阱道具,让玩家可以在PK中给对手设置陷阱。
战斗中,玩家可以在战斗区域内安放陷阱,同一势力设置的陷阱己方可以查看,但无法看到敌对势力设置的陷阱,大大增加了战斗的趣味*。想要赢得胜利还是需要团队整体的配合,光是勇猛拼杀在“风云大战”中是不行的,还是要配合计策谋略来打赢这场战斗才可以。
行会战开启流程:到比奇国王处申请行会战(必须作为行会***身份)----到贾会长处申请行会战----行会中假人会自动到盟重城*店前集中-----在盟重城的贾会长(杂货店前)提出开战-----在贾会长(杂货店前)终止战斗。
注意:由于国王的不允许,只能是玩家所在行会与另外一个进行战斗,玩家请自行准备行会成员或组队前往
PK战士:两个战士间的PK技巧*甚至高于两个法师之间的PK。大家都知道战士对挑应该是打一下,切换方向再打,呈现游斗状态,如果一直都是打空对方,而且会被对方打击到,就释放shift键,跑出5,6步重新进入战斗。战士打斗基本如此,直到其中一个被卡位状态。在级别相当的情况下,被卡位次数多的*终将输掉PK。问题是作为一个战士,应该怎样在PK中制造对方的卡位,通常来说,两个战士进入PK状态以后,都是按住shift键不放,用鼠标右键来切换方向和控制跑位。那么,注意了,想制造对方的卡位就是要在PK中善于观察了,壁如**次双方交会时你在左,他在右,然后他向左上方跑动,(玩过战士的都知道,一般这都是跑2格的距离)跟你进入第二个交会状态。那么好的,他的下一个跑动方向有80*就是右下方,简单
来说,他是一个逆时针的跑位者。那么你选择在第二次交会的时候释放掉shift键,也就是不攻击他,直接用走穿越他往下一个跑位点的路线,那么就会造成对方的卡位,这个时候,烈火也好半月也好,对方至少都要遭受2次以上打击才会意识都卡位,用野蛮摆脱。关键是怎样在战斗中寻找对方的跑位规律,这是一个比较经典的问题,大多数战士不是顺时针跑,就是逆时针跑,当然也有10*左右的高手不是这样跑位,但人是有惰*的动物,一个玩战士玩的好的人,总有他自己的跑位习惯,这就是他是死*,如果你不能在进入战斗一分钟内发现对方的跑位规律,我给你建议就是多找人PK,,进行训练,见的多了自然也就总结出自己的东西了。
总结:如果你看过了,不想一下为什么我要求你在卡位前的交汇处要释放掉shift键,那么你就是白看了。
PK法师:相信在这个问题上,很多人都有自己的见解。我的看法是,没有3级火的战士开刺杀,跑位刺,不要去用2级火敲对方的盾,没用。出了3级火的战士开半月,开了盾也照打,盾破之日就是人亡之时了。被法师魔法锁定的话,一个野蛮就可以解除他的锁定了,法师放火你完全可以在火外一直游*,也就是不停的跑,确定他电不到你,他要傻到站在火里往外丢冰也是砸不到的。在外面游*的目的就是等他盾破的时候,一直蓄双烈火。现在放火的法师是没有前途的,本身负重不多带不了多少*,对战士也构不成太大威胁。但是如果一直在火里追法师的话,战士会发现自己中了一个圈套,无论你开多高的喝红保护,强红补也是补不上的,跑一圈就会掉到400以下,这时候法师撑起盾,硬扛住来激光-----战士不死也要大伤元气。所以火焰山还是不要钻,那不是一个聪明的战士所为。一句话,只要战士不往火堆里钻,法师没有任何机会杀战士,战士却可以在每个盾破的瞬间击败法师。
总结:如果演变成持久战的话,法师耗不过战士。
PK道士:在这里,我只给出4条建议:①心态平和,老道带着狗狗跟你磨的时候,是会有机会打字的,而战士打字要站在那里被狗咬被符飚,不划算,所以无论对方说什么,都不要回嘴。②保持游*,一直蓄双烈火。如果被狗追到就野蛮狗,然后狮子吼再接双烈火,废只狗应该很快,应该说的是,双烈火后狗狗没有趴的话就继续野蛮,这样老道的符就飚不到你,不会太难受。③shift键放松,可以游*的远一点,老道转小圈的时候,跟在屁股后面shift毫无意义。跑出去7格以上再跑回来,能打击到的概率大大增加,对付这种老道**的方法就是双烈火,运气好的话可以秒掉,运气不好把他红耗完他除了回程也就没得选了。④要有耐心。没有耐心会被当狗粮吃掉哦。

